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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采茧

采茧,又称“落山”。待蚕儿结茧后须检查化蛹情况,蚕吐完丝已经化成蛹,且蛹体呈黄色时即可采茧,根据上蔟时间先上先采,后上后采,轻采轻放。一般情况春蚕上蔟6天,夏、秋蚕上蔟后45天即可采茧。采茧时一般要将双宫茧、柴印茧、薄皮茧等次茧和下脚茧(烂茧)与好茧分开贮放,分别出售,以提高缫丝原料茧的质量。

二、蚕茧处理

新鲜蚕茧内有活蛹及含较多水份,不能堆压、久放,必须及时作杀蛹处理。

(一)杀蛹贮放和土灶烘茧

古代,吴江地区以养春蚕为主。蚕户一待收茧即排丝车缫丝,以防蚕蛾破茧而出。但春茧采收季节,恰是农村最紧张的农忙时期,鲜茧产量多的蚕户,一时来不及缫丝时,为了不使蚕茧出蛾变质,就进行杀蛹处理后贮存,以待农闲时再行缫丝。于是蚕农采用日晒、笼蒸、盐渍等方法进行杀蛹处理,以暂时贮存。日晒为把蚕茧放在蚕匾内或芦席上,置太阳光下连续曝晒34日,晒时要摊薄勤翻,待到茧层干燥蚕蛹枯死为度,然后装袋悬挂在室内通风处备用。笼蒸为把茧放在蒸笼里,置于锅(一般为浴锅)上煮蒸,将蚕蛹杀死,然后日晒将茧层水汽和死蛹晒干,以免发霉变质。盐渍为将茧放在大瓮内,瓮底先铺竹席或桐叶,铺一层茧约10斤,放盐2两,然后再铺茧、放盐,盐溶化后液体有徐徐溶解丝胶作用。在《皇朝经世文编》中记述震泽养蚕,有“沸卤渍卵”的处理办法。

后,随着共同干茧和茧行收烘的发展,吴江蚕农逐渐放弃日晒等杀蛹旧法。也有部分蚕农采用自制土烘箱或土茧灶烘茧杀蛹。

(二)共同干茧

民国13年(1924),江苏省立女子蚕业学校推广部在吴江县震泽蚕业指导所,组织蚕农共同干(烘)茧,直接运往上海销售。这是江苏省共同干茧的先例。民国20年,江苏省建设厅认为“共同烘茧”的办法好,公布《四项救济办法》:县市督导所属蚕业机关在蚕业茂盛区域组织“共同烘茧”,使蚕户无处售茧时,能够得到杀蛹干茧之方便;县市应劝导各蚕户将干茧集零为整,易于出售;县市商业银行及其他借贷机关,发放轻利干茧押借款,以便周转;由县市指导蚕户租用当地原茧行原有贮茧仓库。民国23年秋,丝价低落,茧行相继停业,江苏省政府为解决蚕户卖茧难的问题,通知各蚕桑改良区指导蚕户组织蚕业产销合作社自烘自售,同时与农业银行接洽贷款,以利资金流通。民国364月,江苏省立女子蚕丝科职业学校为了保护茧质,针对在一些交通不便、卖茧困难的蚕区,或者是因茧价低,蚕农欲待茧价高时再出售蚕茧的,仍有采用晒茧方法杀蛹的状况,刻印《劝勿晒茧》传单,传单上写道:“近年以来,盛行晒茧,久藏家中,待价而售。茧层硬化、丝头易断,遇着虫蛀,便成废茧。奉劝蚕农,应售鲜茧,早获现金,也很上算。倘遇茧廉,也应代烘,共同备灶,共同上仓。烘干茧贵,晒干茧贱,千万千万,勿再蒸晒。各乡领袖,热心劝导,大众利益,大众注意。”

(三)蚕茧收烘

鸦片战争以后,外国列强为攫取中国蚕丝,在上海办机械缫丝厂。机械缫丝出现后,派生出茧行行业,茧行为牙行一种,为买卖中间商,以赚取佣金为业,蚕农采茧后,将多余的茧子卖给茧行,茧行收茧后采用茧灶烘茧杀蛹,将干茧出售给丝厂。

民国18年(19295月,震泽区开弦弓村有限责任生丝精制运销合作社丝厂备茧灶6座,收烘鲜茧。20世纪20年代,吴江县已出现茧行,早期的茧行主要为开设在上海的缫丝厂收烘蚕茧。

民国20年(1931),县内严禁不法茧贩。民国215月,县丝茧救济委员会制定《代烘鲜茧暂行办法》,并指定吴江福泰昌茧行、黎里甡余茧行、震泽区开弦弓村有限责任生丝精制运销合作社为鲜茧代烘点,为蚕农免费代行烘茧。民国231227日,据吴江县茧行茧灶调查,商营茧行有世鑫和福泰昌两家茧行,均为合股性质。世鑫茧行采用单灶14乘新式烘茧机,福泰昌采用六乘的旧式燃柴双灶。农民合作自用茧灶为震泽区开弦弓村有限责任生丝精制运销合作社的双炉十二乘普通式茧灶,合作员工数为482人。民国247月,全县共有茧行34家,其中灶帖相符者12家,有帖无灶者11家,无灶无帖者10家,单灶四乘者1家。10月,对茧行进行整顿,有帖无灶者吊销其茧帖;有灶无帖者勒令其停闭;茧灶数目与帖载数目超过或不足者,其超过灶勒令拆卸,其不足灶数于茧帖上注销之;单灶四乘及四乘以下之茧行,吊销其茧帖,按照有效年限,发还帖费,但合作社之自用灶不在此限。是年,震泽制丝所面向第五区乌家扇、花木桥、日晖坝、杨林桥、古月、东庄等乡,代农民零烘鲜茧14904公斤。民国25年春茧未登场前,到蚕桑改良区登记并缴纳保证金的茧行有四鑫、开弦弓生丝精制运销合作社、共同干茧合作社、震元、大纶、福泰昌等6家。民国26年,吴江县秋期收茧委员会在开弦弓生丝精制运销合作社、第五区蠡泽乡大庙、第七区丝茧产销合作社、亭子桥震元茧行、严墓农业仓库和县蚕桑改良区设秋茧收茧分处6处,在震泽区开弦弓村有限责任生丝精制运销合作社、亭子桥收茧分处设烘茧处,共收鲜茧13681公斤,烘成干茧209包,储藏于第七区丝茧产销合作社贮茧库内。

日军侵占吴江县时期,日伪规定沦陷区蚕茧一律归华中蚕丝株式会社(华中蚕丝公司)统一定价收购,茧行必须经其允许方可开业。

抗日战争胜利后,国民政府接收华中蚕丝公司的全部财产,成立中国蚕丝公司和蚕丝产销协导委员会,管理茧行,控制原料茧。民国36年(1947),江苏省蚕业改进管理委员会令各蚕桑改良区会同各县茧行业代表,按《江苏省茧行管理办法》,对申请开业的茧行就其实用设备情况进行审定。吴江县审定开设茧行5家,其中贷(自)款茧行4家,合作烘茧茧行1家(表110)。

 

110                 民国36年(1947)吴江县茧行情况表              单位:乘

茧行名称

登记烘灶数

地点

负责人

新兴

双灶  10

严墓区志和乡章奥村

陈一之

复兴

双灶  10

严墓区大庙村

吴培成

平望

双灶   4

平望区西塘乡

费达生

震丰

双灶  10

震泽区震泽镇

施文卿

开弦弓村有限责任生丝精制运销合作社

双灶   2

震泽区开弦弓村

周宝山

 

民国38年(194955日,吴江县全境解放。61日,苏南丝茧公司向各地发出收购春茧的通知,吴江县为苏南丝茧公司出资委托丝厂商代为租赁茧行进行收茧烘茧的15个县(市)之一。

1950年春,全县设立16个收茧办事处,负责收茧、烘茧工作。912日,吴江县秋茧收购委员会成立,由18人组成常务委员会;下设平望、大庙、严墓、蚕桑联合社4个收茧站,收茧站共有工作人员200人。1952年,根据上级指示,春茧由农村供销社系统代收、代烘、代运,原料茧概由国家掌握;全县有茧行21家,共有烘茧灶206座。秋茧收购与春期一样成立收茧工作委员会,设主任、副主任、秘书各1人,下设收茧组、保卫组、货币回笼组;全县共设8个收茧站,负责收、烘茧。1953年,吴江县成立蚕茧收购办公室。县内蚕茧收购,均由外贸部门出资金,由各地供销合作社代收代烘。蚕农生产的蚕茧除自留茧外,其余均卖给收茧站。19556月,全县开设26个收茧站,负责鲜茧收购和烘茧工作。

1961年,吴江县成立蚕茧生产收购委员会。1963年起,蚕茧收烘业务又由各地供销合作社承担。1968317日,吴江县革命委员会蚕茧生产收购委员会成立,协调全县蚕茧收烘工作。

20世纪70年代初,县内公社、大队自办烘茧站。1978年起,江苏省规定蚕茧由外贸部门委托各地供销社代收代烘,缫丝行业所需原料向外贸部门订购后统一分配。自此,吴江地区蚕茧收烘业务一直由外贸部门统一负责,委托基层供销社或乡镇多种经营服务公司代收代烘,干茧全数运到外贸部门指定的仓库或缫丝厂。

1982年起,吴江县对方格蔟茧施行单采、单售、单烘、单储。1986年秋,吴江县人民政府下发《关于加强蚕茧生产和收烘工作的意见》,明确规定蚕茧的生产、收购与粮食、生猪生产、收购一样,生产任务落实到乡村,合同定购到户,每户一卡,分期记载,年终结算;同时要加强对蚕茧生产和收烘工作的领导,强化乡村干部的考核制度。1988年春蚕期,在庙港乡七一村的第二、第四、第七生产队70户农户中开展组合售茧,缫丝计价设点试验。秋,江浙地区的“蚕茧大战”冲击正常的蚕茧收购秩序。1989年,吴江县坚决贯彻中央有关蚕茧收购的指示精神,采取切实措施,制止蚕茧大战,稳定蚕茧价格,收茧秩序基本恢复正常。

1990421日,江苏省丝绸总公司下发《关于做好蚕茧收烘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继续保留收茧协调小组,以加强行政领导。20世纪90年代,在中共吴江市委、市人民政府重视下,外贸公司狠抓收购秩序,继续推行仪(仪器)评计价的蚕茧收购方法,代替过去的手估目测计价方法,使全市蚕茧收购秩序得到稳定,蚕茧质量得到回升。这种长期来实行的“政府出台价格,集体茧站统一收购,蚕农只管种桑养蚕”的模式,曾对稳定蚕桑业,防止茧价大起大落起到了积极作用,给蚕农留下深刻的影响。

2000年,各蚕茧生产地设立中心茧站,负责当地蚕茧的收烘工作。2001年,随着缫丝企业体制改革和蚕茧流通体制改革,适当放宽鲜茧收购渠道后,政府允许缫丝企业收购鲜茧自用;实行鲜茧收购资格认定制度;逐步建立在政府调控下主要由市场形成蚕茧价格的机制,国家主要通过运用储备厂丝吞吐调节市场茧丝供求的办法,稳定茧丝市场价格。2002年,在蚕茧收购过程中,丝厂联合压级压价,以手估目测计价代替仪评检测的科学计价方法,致使“优质优价、劣质劣价”的收购政策得不到执行,误导了蚕农的售茧心态,严重影响蚕茧质量稳定,也使技术指导服务体系受到重创。2004年,全市共有34个收茧站(点),其中市绿源蚕业有限公司下设4个,青云茧站下设4个,坛丘茧站下设3个,盛泽、桃源茧站各1个,梅堰蚕业合作有限公司下设3个,庙港缫丝有限公司下设1个,平望茧站下设3个,屯村缫丝厂1个,七都缫丝有限公司下设4个,横扇茧站下设2个,晋昌制丝有限公司下设3个,龙鑫缫丝有限公司下设2个,七都农业服务中心、金蜂进出口有限公司各下设1个。2012年,吴江境内共有收茧站9个,其中横扇、平望、盛泽镇各1个,震泽、桃源、七都镇各2个。

(四)茧丝质量及监督与检定

1989223日,吴江县编制委员会下发《关于建立“江苏省吴江茧质检定所”的批复》,明确“该所为股级全民事业单位”。

1991423日,吴江县人民政府下发《关于明确吴江茧质检定所级别的通知》,明确“吴江茧质检定所为县人民政府直属副局级事业单位”。430日,江苏省丝绸总公司、江苏省标准局、吴江县人民政府联合签发《关于加快建设吴江茧质检定所的会议纪要》,再次重申“吴江茧质检定所是对蚕茧进行茧质检定的公证机构,属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性质,为二级局单位。茧质检定所接受江苏省丝绸总公司的领导和管理,茧检业务受省标准局领导”。是年,吴江县在江苏省蚕茧质量竞赛活动中,蚕茧质量总分超全省平均水平。

19961999年,吴江茧质检定所开展桑蚕干茧进仓调拨质量监督抽检工作。1997年,开展生丝质量执法抽检。19981999年,吴江茧质检定所作为两个主要起草单位之一,参加“JJG(纤检)06-99《评茧仪检定规程》”国家级仪器检定规程的制订。自此1972年开始应用的桑蚕鲜茧干壳量仪评计价的主检设备——评茧仪有了全国性统一的检定规程。

1999年,吴江茧质检定所参与《桑蚕鲜茧干壳量分级》国家标准验证。19982000年,吴江茧质检定所作为三个主要起草单位之一,参加江苏省《桑蚕茧(鲜茧)分级及检验方法》(DB32/3201999)和江苏省《茧站质量技术保证能力通用要求》(DB32/4132000)两个江苏省地方标准的制订。前者是全国第一部以干壳量仪评计价为依据制订的强制性地方标准,开创省级桑蚕鲜茧计价标准在该领域的先河;后者是全国首次对茧站的质量技术保证能力提出规范化要求的强制性地方标准,填补国内空白。

19962003年,吴江市开展桑蚕鲜茧仪评相符率抽检工作。20002003年,开展茧站质量技术保证能力的审核工作。2002年晚秋茧到2004年春茧(共5期蚕),吴江茧质检定所先后共出动200余人次,对全市原有18个蚕茧生产镇(社区)中心茧站收取的蚕茧中,每天抽取1只样品,进行实时质量调查,共抽样206批,其中2002年晚秋茧抽样70批,2003年全年三期蚕茧抽样共110批,2004年春茧抽样26批。按照省标与国标的规定,对样品进行干壳量仪评检验,全面了解当天全市鲜茧质量的总体情况及各收购单位的动向,如价格变动、蚕农、茧站、丝厂各方的心态,鲜茧交售进度、流向等,通过检验将发现的问题,当天及时反馈领导,供决策参考。

2005年,吴江茧质检定所撤销

三、  蚕茧产量

民国2年(1913),《江苏省实业行政报告书》载,吴江县春蚕产鲜茧5万担,价值200万元;夏蚕产鲜茧0.8万担,价值2400元,蚕茧产量位居江苏省第一。民国1216年,吴江县征收干茧共5101担。民国2223年,全县共产鲜茧257.79万担。民国2425年,全县春蚕共产鲜茧11.8万余担。

新中国成立后,吴江每年进行蚕茧产量统计。

19491984年,全县蚕茧产量不断提高,由年产1075吨逐步增加到3473吨。1985年,七都、庙港、震泽乡成为苏州市“产茧万担乡”,庙港乡开弦弓村成为苏州市首个“产茧千担村”,震泽乡勤幸村吴阿毛成为苏州市“产茧千斤户”。1989年,继七都、庙港、震泽、八都、横扇乡后,梅堰、青云乡也进入万担乡行列。

1991年,全县出现一批产茧万担乡、千担村、百担队、千斤户,户均产茧66.9公斤,户均蚕茧收入277.65元。1996年,吴江市年产茧量超过40吨的村共有41个。1997年,全市年产茧量超过40吨的村共有30个。1998年,全市年产茧量超过40吨的村共有36个。1999年,全市年产茧量超过40吨的村共有41个。

2000年,全市年产茧量超过40吨的村共有40个,2002年,全市年产茧量超过40吨的村共有43个。

据统计,19492012年,吴江区(市、县)共生产桑蚕茧228079吨(表111)。

 

111                19492012年吴江区(市、县)桑蚕茧生产情况表

年份

养蚕户数(户)

发种张数(张)

蚕茧总产量(吨)

茧价(元每50公斤)

1949

1075

1950

81897

1234

1951

 90730

1582

1952

 91018

1864

1953

 87354

1720

1954

 79995

1932

1955

 77961

1592

1956

 75671

1923

1957

 70325

1635

1958

 98363

1596

1959

 92252

1405

1960

107245

1170

1961

  53905

 638

1962

  27360

 407

1963

  18953

 404

1964

  20992

 526

1965

  35325

1017

1966

  60047

1396

1967

  59660

1299

1968

  82543

 2161

1969

  96530

 2643

1970

101669

 2706

1971

105834

 2366

1972

102522

 2764

1973

 99100

 2862

1974

 99952

 3116

1975

 99954

 2818

1976

 92968

 2761

1977

 88234

 2670

1978

 84983

 2319

1979

 93783

 2925

1980

110026

 3351

1981

111556

 3294

1982

113338

 3898

1983

103733

 3051

1984

105812

 3473

1985

129903

 4710

1986

71100

173937

 5281

 215.67

1987

71200

176514

 5814

 299.80

1988

72909

185926

 6703

 548.91

1989

72889

242422

 7669

 499.20

1990

71365

277349

 7985

 605.56

1991

71365

260528

 6885

 515.47

1992

91298

346290

 7050

 462.25

1993

92467

353947

12358

 568.00

1994

98287

323550

11963

 865.36

1995

95472

332094

 8600

 674.41

1996

90299

255141

 8436

 576.73

1997

83688

232235

 8346

 797.27

1998

76595

238928

 7985

 747.33

1999

75709

204275

 7580

 670.01

2000

68174

172797

 6375

 974.99

2001

65526

184953

 6730

 903.35

2002

55016

159409

 5405

 560.32

2003

40579

83570

 3171

 764.06

2004

41797

88835

 3328

 853.15

2005

31597

74573

 2662

1062.20

2006

33693

75007

 2902

1400.00

2007

33858

70150

 2395

 963.42

2008

26201

43671

 1602

 944.58

2009

19566

20343

  892

 992.98

2010

10365

 14072

  622

1513.08

2011

9269

 13065

  547

2013.79

2012

8715

 10180

  490

162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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